前海合作區國際金融科技城綜合開發咨詢服務(重新招標)采購公告
2017/11/21
管理員
一、項目概況
1.項目編號:QHCG2017019
2.項目名稱:前海合作區國際金融科技城綜合開發咨詢服務(重新招標)
3.采購人: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
4.采購代理機構: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5.項目地點:深圳市
6.項目規模及特征:詳見采購需求。
7.資金來源:財政資金100%
8.預算金額:4,600,000.00元
9.評標方法:綜合評分法
10.定標方法:自定法
11.服務期要求:自簽訂合同之日起9個月內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本項目須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數量不超過兩家,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聯合體投標須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參加投標,且成員不得單獨參與投標,并須確定其中一成員方為牽頭方;
(2)投標聯合體各方在投標前應當簽訂聯合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投標協議中(i)需指定其中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方,代表聯合體接受指令,并負責投標工作;(ii)需包括各方在本項目中的權利義務及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2.聯合體各方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不含港、澳、臺地區)的獨立法人機構,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如提供2015年新版營業執照,須同時提供體現基本信息以及許可經營信息的網頁查詢截圖(打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聯合體各方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聯合體成員方之一須為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網絡成員機構,須提供成員機構聲明材料并加蓋公章;
4.聯合體成員之一應持有司法行政機關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須提供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且服務團隊有過服務境外客戶的經驗;
5.聯合體牽頭方必須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資格(供應商注冊網址http://www.szzfcg.cn,投標文件中無需提供證明材料。采購代理機構將在開標當天從供應商資料庫里查詢本項目所有投標供應商的注冊狀態,投標供應商注冊狀態無效的,將按資格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6.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4年11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檢察院申請對政府采購供應商中注冊有效的供應商進行集中查詢,無須單獨開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
7.本項目不接受轉包、分包。
三、工作內容
1.項目策劃及綜合開發咨詢,包括:
1.1.市場調查和定位分析:
1.1.1.通過開展現場踏勘、政府相關部門調研以及國家、省市相關規劃、土地、金融產業促進政策文件收集等多種方式,全面梳理項目地塊出讓及產業支持和監管的市場和法律環境;
1.1.2.對標世界主要金融城市,包括倫敦、紐約、新加坡、香港及東京,研究其金融中心的開發運營模式、優惠政策和公共監管等,并在全球范圍內調研創新金融企業的辦公和城市配套空間需求,分析項目地塊的業態需求、目標客戶,確定項目定位;
1.1.3.基于前海的總體規劃、綜合條件和項目定位,對項目地塊進行競爭-協同性分析,并對項目開發運營的績效指標體系提出建議,作為監管的依據;
1.1.4.基于市場調查和定位分析,明確國際金融城地塊中金融、金融科技等各個行業及行業細分領域相應的產業準入門檻;
1.1.5.對前海現有的與產業用地相關的產業扶持政策進行分析總結,重點結合國際金融科技城地塊的項目定位、產業發展規劃,在充分調研擬引入的金融機構、金融科技企業的基礎上,針對其定制開發需求提出產業扶持政策優化的建議。
1.1.6.對潛在的競買人開展盡職調查,為設立宗地相應資格條件做好充分準備。
1.2.市場測試
1.2.1.基于上位規劃和項目定位,在全球范圍內識別可能感興趣參與本項目的市場主體,包括建設方、運營方和未來入駐的創新金融企業;
1.2.2.制作雙語項目推薦文件,在國內及國際市場對項目進行初步推介;
1.2.3.通過與市場上各類參與方進行充分接觸,了解其對本項目的參與意愿和核心訴求、共同探討參與本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運營管理模式。
1.3.項目綜合開發模式研究比選
1.3.1.通過市場測試吸收和綜合各方提出的初步方案后,提出項目的備選開發模式以及相應的實施計劃,進行方案比選。項目開發模式應包括如何引進科技金融產業、如何針對引進產業的定制開發、如何確定可銷售物業、地塊是否可分宗或分期開發、開發建設的時序、物業運營管理方案、地塊出讓后的建設運營績效、政府監管和激勵的機制等。
1.3.2.根據項目綜合開發方案,建立財務模型,對項目開發的經濟成本和預期收益進行測算。根據地價水平、配建物業的標準和市場水平、稅費、市場敏感性要素等因素,分析政府和開發企業的經濟成本和收益情況,作為繼續與市場主體談判及制定土地出讓競價規則的支撐。
1.3.3.根據確定的綜合開發模式、基礎研究設計相應的土地出讓方案,在相關土地出讓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市場主體采購方式、流程和策略進行策劃和建議,對出讓方式、產業引進、競買資格、競價或評分規則、地價繳交、績效考核、違約責任和行政監管等環節進行說明。
1.4.其他
1.4.1.協助甲方與潛在競買人開展談判工作,提供談判過程中的技術支持。
1.4.2.因與潛在競買人談判或政府決策,而改變所需支持或者研究的、除上述所列情況之其他事項。
2.相關協議文件擬定及法律技術支持,包括:
2.1.從法律角度,協助制定和細化項目綜合開發方案(包括對可能采取的方案進行法律層面的對比分析),并對交易方案的合法、合規性進行論證;
2.2.就招投標或其他比選程序階段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程序和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文件修改等法律服務;
2.3.根據市場測試和商業談判結果(如有),負責項目中涉及的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和討論,包括但不限于產業監管協議、土地出讓合同、配建物業移交或運營協議、股權合作協議等與項目相關的其他法律文件(如需);其中:
2.3.1. 產業監管協議旨在明確投資人和政府之間的權利義務,并重點關注政府對投資人投資、建設、運營及產業引進等各方面監管權利;主要內容包括項目概況、資產權屬、項目投資、項目建設、項目運營、保險、聲明和保證、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爭議解決、違約責任、終止等條款。
2.3.2. 產業監管協議、土地出讓合同、配建物業或運營移交協議等法律文件之間應當相關銜接,形成統一整體。
2.4.參與因項目而進行的談判和會談,以及項目召開的中介機構的協調會議等;
2.5.協助甲方與潛在競買人開展談判工作,提供談判過程中的法律技術支持;
2.6.對其他與項目相關的問題給予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意見。
2.7.其他:因與潛在競買人談判或政府決策,而改變所需支持或者研究的、除上述所列情況之其他法律支持事項。
3.產業用地模式創新建議和服務總結:
基于項目目標、采購結果和過程評估,總結對前海合作區的土地管理、開發模式及產業用地出讓后監管的經驗,尤其是就產業用地事后監管方式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如,如何完善事后監管機制,要求宗地競得人就產業發展監管協議書中約定的義務履行情況及其他重大事項向前海管理局定期主動披露),制定宗地出讓事中事后監管方案的細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具備可操作性的監管措施,形成咨詢服務總結和政策建議報告。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7 年 11 月 22 日起至2017年 11 月 29 日(節假日除外),上午 09:00~11:30 ,下午14:00~17:30(北京時間)。
2.獲取招標文件地點:深圳市羅湖區延芳路63號深水樓506室。
3.獲取招標文件方式:現場購買。
4.招標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500元(現金)。招標文件售后不退。
5.現場報名時提交以下資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3)聯合體協議書原件;
(4)投標人的增值稅發票開票(信息)資料;
以上資料均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五、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7年 12 月 06 日上午 09:00~10:00 。
2.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7年 12 月 06 日上午10時 00 分。
3.開標地點:深圳市羅湖區延芳路63號深水樓5樓開標室。
六、相關信息
深圳市政府采購網 http://www.szzfcg.cn
前海管理局網站 http://www.szqh.gov.cn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http://www.vvvaf.com
聯 系 人:趙偉杰
電 話:0755-22385923 手 機:13925204805
傳 真:0755-22385993
地 址:深圳市羅湖區延芳路63號深水樓506室
Email:zhaobiao1@szqh.gov.cn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