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安區智慧環境信息資源系統(一期)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項目答疑及修改公告
2018/12/21
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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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供應商: 關于寶安區智慧環境信息資源系統(一期)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項目(項目編號:BACG2018155067)招標,針對針對有供應商提出的標前疑問,經與采購人確認,回復如下: 問:非深圳總部企業,車齡5年以內粵B號牌車輛不足10臺,是否可以針對招標文件項目需求內容提供承諾函,承諾如若中標,將按要求提供調研所需的車輛10臺,車齡5年以內粵B號牌,并提供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不足10臺的非本單位車輛則提供租賃合同及行駛證復印件)。 答:原招標文件“第六章 3.6 服務要求”第1點內容修改為:“1)投標人必須提供調研所需的車輛10臺,車齡5年以內粵B號牌,并提供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非本單位車輛需提供租賃合同及行駛證復印件),車輛供項目組使用,并承擔外出調研的交通費用(含過路過橋費、燃油費、停車費);若投標人無法提供,需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但承諾函中需明確如若中標,在3個工作日內補交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非本單位車輛需提供租賃合同及行駛證復印件),如果違反承諾,采購人有權取消投標人中標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已經上傳,請各供應商重新下載招標文件,按最新上傳的招標文件為準。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