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所幼兒園除甲醛項目質疑函的答復
2019/09/16
管理員
各投標供應商:
一、我公司受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委托采購的四所幼兒園除甲醛項目(招標項目編號:SSZX2019-284),在招標公告過程中,收到投標供應商送達的有關招標文件的《質疑函》,經采購人研究確認,現統一答復如下:
疑問一:
關于招標文件中第三章項目需求中:四、項目技術要求,第(三)產品搭配方案及綜合檢測管理方案中,第2、產品(材料)的除醛持久性:治理施工產品必須在甲醛釋放周期內具有持久降低室內甲醛濃度到國家安全標準范圍內。具有國內或者國外(進口產品)權威機構的產品效果持久性檢測報告。
甲醛的釋放周期在3-15年。除醛類產品促使甲醛在施工周期內加速釋放出來,并清除甲醛,治理完成后甲醛不可再生。除醛類產品有甲醛清除率的報告,沒有國內或者國外(進口產品)權威機構對產品效果持久性檢測報告。
答復:
將招標文件中第三章項目需求中:四、項目技術要求,第(三)產品搭配方案及綜合檢測管理方案中,第2修改為:“產品(材料)的除醛性”治理施工產品必須對室內甲醛清除效果達到國家安全標準范圍內,并出具使用除醛產品的甲醛清除率的報告作為證明材料!”
二、本項目聯系方式如下:
采購人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
聯 系 人:陳老師
電 話:0755-88212142
地 址:深圳市光明區牛山路3號光明區公共服務平臺4樓東側(4號電梯廳)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張建鵬
電 話:0755-25162321 手 機:13923045645 Email:763838746@qq.com
地 址:深圳市羅湖區布吉路1028號中設廣場B座307
三、其他本公告未涉及內容不作調整,本公告與原采購文件矛盾之處,以本公告為準。采購文件已作相應修改并重新上傳,請各投標供應商自行下載查閱。
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