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華街道辦食堂物資配送供應商資格招標采購項目關于采購文件質疑的統一回復及澄清
2019/12/05
管理員
各投標供應商:
一、龍華街道辦食堂物資配送供應商資格招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SSZX2019-383)在采購公告期間收到投標供應商關于采購文件內容的質疑,經采購人回復和確認,現統一回復如下:
質疑事項:
針對評分項技術部分第四項種植、養殖基地認證情況:1.投標人自有或租賃種植、養殖基地具備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得70%分數。
事實分析: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改革過渡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的第一條:一、在無公害農產品認證制度改革期間,將原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合二為一,實行產品認定的工作模式,下放由省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承擔。(查詢網址鏈接:http://www.jgj.moa.gov.cn/rzde/201904/t20190418_6186041.htm)。其次,2018年4月的《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第十九條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頒發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其頒發的產品信息通過全國無公害農產品管理系統上報。無公害農產品認定暫行辦法也間接地指出自2018年4月后的新證不再是像過去的兩張證(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證書和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而是,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證書和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合二為一。第三,如需更多相關可咨詢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和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聯系。聯系電話:010-82481135、59193164;聯系人:張志華、董洪巖。
法律依據:
第三十二條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招標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7)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質疑請求:
請求技術部分第四項種植、養殖基地認證情況:1.投標人自有或租賃種植、養殖基地具備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得70%分數;修改為1.投標人自有或租賃種植、養殖基地具備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或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得70%分數。
回復:
招標文件第6頁“種植、養殖基地認證情況”“評分標準”的以下內容“1.投標人自有或租賃種植、養殖基地具備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得70%分數;”修改為:“1.投標人自有或租賃種植、養殖基地具備無公害農產品認定證書或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證書的,得70%分數;”。
二、本項目聯系方式如下:
采購單位名稱: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機關事務中心
聯 系 人:廖榮芬
電 話:0755-27703268
地 址: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辦事處人民北路4247號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1:石歡歡
聯系電話:0755-25164710 手 機:13928467847
Email:3182899224@qq.com
聯系人2:王旭
聯系電話:0755-25162321 手 機:18338507588
Email:2714854185@qq.com
地 址:深圳市羅湖區布吉路1028號中設廣場B座307
三、其他本次文件未涉及內容不作調整。
四、采購文件相關內容已按照上述回復內容進行了更新,并重新上傳,請各位供應商自行下載查看。原采購文件與本回復文件有沖突之處,以本回復文件為準。
深圳市龍華區龍華街道機關事務中心
深圳市深水水務咨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5日